文化动态-特写报导-佛山市2011“百花奖”评选结果揭晓
佛山市2011年度群众文艺“百花奖”评选结果揭晓 市直及五区优秀作品体现佛山群文创作水平
佛山市2011年度群众文艺“百花奖”评选业已结束。此次评选活动共收到作品131件,其中戏剧作品39件、曲艺作品36件、音乐作品31件、舞蹈作品25件。根据《佛山市群众文艺“百花奖”评奖办法》(佛文字[2000]03号)有关规定,经专家评选,评奖委员会审定,共评出获奖作品66件,其中戏剧作品16件(一等奖3件,二等奖5件,三等奖8件)、曲艺作品16件(一等奖3件、二等奖5件、三等奖8件)、音乐作品16件(一等奖3件,二等奖5件,三等奖8件)、舞蹈作品18件(一等奖3件,二等奖6件,三等奖9件)。
佛山市群众文艺“百花奖”,由佛山市文化局、佛山市文联于1982年设立,是一项鼓励和表彰我市群众业余文艺创作的政府性艺术评奖活动,现主办单位为佛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承办单位为佛山市群众艺术馆。多年来,“百花奖”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坚持文艺反映社会主义主旋律,提倡不同题材、形式、风格、流派的多样化;鼓励我市群众业余创作关注当代生活和本地题材,鼓励个人独创和形成地方特色。三十年来,“百花奖”推出了一批又一批业余文艺作者和新作,对凝聚我市业余创作队伍,提高业余创作水平,繁荣群众文化事业有着重要的意义和作用。2000年重新修订了评奖办法后,进一步规范了评奖程序,并将评选范围扩大为文学、音乐、舞蹈、戏剧、曲艺、美术、书法、摄影8个项目。其中音乐、舞蹈、戏剧、曲艺每年评选一次,文学、美术、书法、摄影两年评选一次。为进一步发挥“百花奖”在推动本市优秀作品、优秀编创人员和表演队伍方面的作用,建立更有效的创作平台和机制,2005年度佛山市群众文艺“百花奖”首次采用作品评比和舞台演出评比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让更多的优秀作品走上舞台,走近观众。由于作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百花奖”的许多作品通过不断的下乡演出和流动演出成为了当地百姓耳熟能详的节目,广受群众喜爱。